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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消委会提醒:当心微信圈诈骗陷阱

来源: 作者:时间:2020-04-22

  中国消费者报武汉讯(禹静 记者 吴采平)疫情期间,一些不法经营者利用微信等网络渠道,假冒知名电商平台,以京东新店推广开工大放送等多种名目,虚拟扫描二维码免费领取赠品的销售活动,诱骗消费者转发朋友圈,销售以次充好的商品,很多消费者上当受骗。近日,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湖北省广告监测中心联合发布消费警示。

  非常时期辨伪识真勿上当。网络上不法商户容易打着免费低价赠送领红包等利益诱饵推广假冒商品,利用网络销售渠道吸引误导消费者参与。假冒商品一般不能提供正常的经营详细地址,如果存疑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商家信息,如存在异常需留心。例如:疫情期间有不法分子未经授权使用京东品牌标示、冒用京东工作人员身份开展销售活动。经核实,京东表示从未采取此形式进行营销推广,更不会要求消费者添加客服个人微信要求购买商品或沟通咨询。请广大消费者注意鉴别,谨防上当受骗。

  经营者需依法经营讲诚信。开展广告宣传和经营活动,特别是利用微信等自媒体渠道宣传销售商品,要依据《广告法》《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履行广告发布者、商品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湖北省广告监测中心在日常监测过程中,将把微信等自媒体广告纳入重点监测,一旦发现违法线索将立即移交给相关部门依法立案查处,广告虚假宣传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消费者享受网购便利多留心。一是要养成理性健康的网络购物消费习惯,不合理的红包、低价、免费等优惠回馈多警醒,微信群里不可信的链接请不点击、不转发;二是选择诚信电商平台进行网购有保障,进行网络购物时宜选择资质齐全、信用良好的电商平台,购物体验好,商品服务质量更有保障;三是对商家存疑可核实或者举报。如存在异常或发现经营者虚假宣传行为,请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案件线索并进行举报;四是保留相关的购物凭证或记录,发生争议及时维权。

  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商品和服务,一旦发生了消费争议可以向电商平台客服进行沟通协商解决,也可以向辖区消费者组织、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咨询,及时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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