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 质量法制网!!

当前所在:首页 > 热点评析

严禁采食订购江鲜

来源: 作者:时间:2020-06-29

  近日,食安调查员在扬州获悉,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向全市各餐饮企业发出通知,要求全市餐饮企业严禁售卖江鲜,广告菜单不得出现“江鲜”字样。大家都知道,江苏扬州的江鲜自古以来十分有名,有庞大产业规模,禁渔计划实施起来难度不小,而此项举动的出现就是为了顺利的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

  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通知要求全市各餐饮企业自即日起不得提供长江水产品(江鲜类);不得售卖江鲜及相关菜肴;对采购的水产品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来源可溯;店堂内外广告招贴和菜单等均不得出现“江鲜”等字样。

  扬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餐饮企业经营业主不得违法经营江鲜,要求餐饮企业务必做到看不到“江鲜”的宣传,店内外有关“江鲜”的宣传立即撤除;听不到“江鲜”的宣传,无论是电话来访还是服务人员菜品推荐,均不得出现“江鲜”等词汇;确保吃不到“江鲜”,做到不买、不卖江鲜,遵纪守法,做守法公民,共同维护长江生态多样性。

  此前,扬州市农业农村局、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扬州市公安局、扬州市城市管理局、扬州市交通运输局、扬州海事局就长江十年“禁渔”致广大沿江渔民及农贸市场宾馆饭店业主的公开信。业主的公开信中说,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常态化禁捕,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域生态环境,推动渔业绿色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

食品安全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质量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质量法制网 zlfa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01619号-27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