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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老人挽回损失3万余元 消保委化解养生产品纠纷

来源: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1-06-10

  “感谢你们的帮助,我今天必须过来送一面锦旗表达我的谢意。”5月28日上午,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子湖镇高禹村的冯明忠将一面写着“为百姓办实事”的锦旗送到了安吉县消保委天子湖分会的办公室。

   

  记者了解到,起因是家住安吉县高禹村的冯明忠老人在高禹村的一家养生馆购买了价值34659元的产品,使用了一段时间后,觉得产品没有达到经营者所宣称的效果,认为自己3万多元打了水漂,上当受骗了。老人便立即向安吉县消保委天子湖分会打来了求助电话,希望消保委能帮助自己退货,挽回损失。

   

  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意识到这是一起老年人购买高额养生产品的消费纠纷,十分重视,便立即陪同冯明忠老人前往商家了解情况。调解时,工作人员了解到,养生馆店主自己长期使用该产品、感觉良好,便将自己的亲身感受告知了冯明忠老人,并劝说其购买大额的产品。当日的说辞虽无视频录音还原,但经营者承认曾对冯明忠老人描述了产品强大的效果这一点。

   

  对此,分会工作人员和天子湖派出所、高禹村村委共同对经营者诱导老年人大额消费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最终店主同意对老人未使用的部分产品进行退货,合计价值3.2万元。

   

  “小小的锦旗既是对纠纷调处工作的肯定,也是消保委践行初心使命、为民服务的见证。”安吉县消保委工作人员说,“通过一面小小的锦旗,我们从中获得的是群众对我们工作的肯定,我们希望更多的消费者能从中学到一些消费知识,避免财产损失。”

   

  安吉县消保委温馨提示,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无法代替药品治疗身体的疾病,购买价格高昂的保健食品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消费预算和实际需求,若有身体不适必须及时就医,由专业的医生给出科学的治疗。

  


原文链接:http://www.guangzhou315.cn/show-9-215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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