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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杭州市临平区消保委接到陈女士的反映,她在当地乔司街道一家健身房购买了健身课,在微信上支付了3000元定金给私人教练,当时商家承诺是由该教练进行教学,付定金后第二天该教练以职业培训为由拒绝教课,与商家协商退还定金无果,现来电要求尽快退还定金。
临平区消保委乔司分会对该投诉进行核实,经联系商家,商家表示该转账收款人为个人,需要反映人和该收款人自行协商退款。经过工作人员现场电话进行调解,商家负责人表示,陈女士转账3000元的教练已经离职,其反映的申报退款单事项,需要核实事项真实性,双方约定协商处理退款事宜。近日经消保委与消费者了解,商家已经退款。
临平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该案例中,商家以私教课的形式向消费者推销健身项目,未见以商家名义收款和签订协议的内容,只是以个人的名义在微信中收款,存在一定的套路,该套路使消费者在付款后不能得到较好的保障。此案例提醒消费者,选择消费私人教练的时候,一定要与商家直接签订协议,并取得商家名义的发票,不要找个人进行付款,更不能去一些无经营资质的场所或个人处消费,以免得不到授课的质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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