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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聂国春)10月20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金罚决字〔2023〕14号,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710万元罚款。
工银理财的主要违法事实包括8项,分别是通过混同账户归集理财产品收益并支付费用,未做到理财产品之间相分离;理财产品未与所投资资产相对应;理财产品期限管理和估值方法不符合监管规定;对理财产品投资资产风险管理不到位;合作机构管理存在缺陷;未按规定披露理财产品净值;未穿透登记理财产品所持有资产管理计划等的底层持仓情况;理财产品信息登记不及时。
据了解,自2022年6月2日监管部门对中银理财、光大理财等理财子公司开出首批罚单以来,多家理财子公司因违法违规被重罚。今年3月,建信理财就因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持有高流动性资产比例不达标等6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5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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